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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关于开展2024年证书年检工作暨2023年度 “全国重点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浏览量:7194 日期:2024-03-11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资质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的有关规定,对正式《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获证企业实行年检制度;《云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的有关规定,对《云南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以下简称《运营证书》)二级及以上获证单位实行年检制度;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的有关规定,对正式《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以下简称《咨询证书》)获证企业实行年检制度。2024年年检于315日开始。本年度年检工作采用网上填报表格为主的方式进行。

为了解和掌握环保产业发展趋势,支撑政府环境管理和环保产业发展决策,并为建立环保产业常态化调查统计制度奠定基础,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年度调查,并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担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为切实做好调查工作,各省协会作为协助单位,承担该工作的具体落实。

为避免重复工作,本年度《资质证书》、《运营证书》、《咨询证书》年检工作与全国重点企业统计工作同时进行,利用中国环保产业协会重点企业统计平台填报数据,审核过程中如对于填报资料有疑义,或企业存在增项等特殊情况需要另附其它资料。

一、《资质证书》、《运营证书》、《咨询证书》年检工作

为更好的开展年检及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检时间:2024315日至530

网上填报时间:2024315日至515

现场提交材料盖年检章时间:202441日至530

2、年检内容:2023年度《资质证书》、《运营证书》、《咨询证书》持证单位相关情况。

3、年检对象:所有持《资质证书》、《运营证书》、《咨询证书》单位

1)持正式证书的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以后)

需填报表格,省环协审核通过后打印表格,于41日至530日期间携带打印表格、证书副本及2024年会费票据复印件(可手机拍照),到协会盖年检章。

2)持正式证书但本年度到期企业(有效期至20241231日前,或202411日后取得资质)

网上填报表格,省环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年检。本年度到期证书根据到期时间自行到协会网站或QQ群下载换证复评的表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复评资料,于资质有效期满前1-3个月提交书面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

3)持临时资质单位

网上填报表格,省环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年检。临时资质证书达到转正条件的在有效期内申请转为正式证书,转正表格请在协会网站或QQ群下载,未达到转正条件的可申请延期。

说明:2024年到期证书及临时证书(上述23条)不需要到协会现场年检,只需网上填报表格提交,通过省级协会审核即可。

4、年检程序:

1)请填报企业认真阅读《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填报指南》,依据填报要求登录调查数据填报平台http://www.caepi.net.cn/login_wwsb.jsp进行填报(为确保系统顺利运行,请使用谷歌或IE10IE10以上浏览器),并于2024315日至515日完成数据上报。

填报时间点:企业2023年度时期资料。填报年度选择2023

该平台在之前我会开展的年检工作中已经启用,本年继续沿用以前申请的账号和密码。以前未注册的企业请注册后填报。每个企业代码证只能对应一个账号,如忘记用户密码,企业可以自行找回,请点击登录页面的找回密码,平台会发送验证码至登记时填报的联系人的手机号码进行验证。如无法自行找回,可与我会联系。

2)需要盖年检章的企业,打印表格连同《资质证书》、《运营证书》、《咨询证书》证书副本及其他材料至协会盖年检章。不需要盖年检章企业请根据证书有效期情况于证书到期前1-3个月申请复评或转正。

5、年检提交材料:

1)网上填报经省级协会审核通过后打印的《调查表》;

2)《资质证书》、《运营证书》、《咨询证书》副本;

32024年度会费收据复印件。

4)其它材料:表格审查中需要核实或有疑异情况,要求企业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原件(表格退回时会加注说明,或以邮件、电话形式另行通知)。未特别通知的企业请准备前3项材料。

注意事项:

1、本年度年检41日正式开始,315日后可报送电子表格,请各相关单位一定先网上填报,填报后请关注处理情况,经省协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表格。未填报表格或填报不全的,不予受理。为节省工作程序和时间,希望各会员单位给予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填写。

2、因登记表内容比较复杂,请各单位安排熟悉单位情况并能掌握办公软件的工作人员填写,各会员单位填报表格时请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并仔细核对检查,产值对应金额请核对清楚,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二、2023年度全国重点企业调查工作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以及其他营业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环保企业等。非《污染治理资质证书》持证单位请予以配合进行填报。

2、本调查实行省级和国家级两级审核上报制度。对于不合格数据,形成审核意见,并退回至被调查单位,要求被调查单位重新填报,如遇我会通过后上报国家协会又退回的情况,请涉及到的单位再次进行修改,直至形成有效数据为止。

联系人:邓海霞 0871-64143699   

协会官网:www.ynepi.com

年检数据填报网址:http://www.caepi.net.cn/login_wwsb.jsp

邮箱:ynhbcy@163.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汇海大厦1203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附件:《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填报南》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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