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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关于开展2023年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浏览量:5341 日期:2023-07-10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环保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培养企业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守信经营,推动环境保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会员单位自愿为原则,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评价标准细则》要求,我会将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信用等价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企业需为协会会员单位,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信用体系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评价标准细则》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环保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3.近一年内(至申报截止日期前)未受到行政处罚,且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11日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参评企业提交下述申报材料,根据统一格式和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填写企业实际情况等基本信息,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包括:
(1)《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含电子版);
(2)其他需要提交的与企业信用相关的证明材料。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将按照“申报-审核-公示-公布评价结果-授牌”的程序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在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网(www.ynepi.com)上公示及发布,敬请关注。
四、评价内容及等级
环保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企业的守信意愿、守信能力及守信表现、失信表现等,涵盖企业的价值理念、管理能力、财务能力、市场能力、履约能力、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情况等要素。评价企业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将为获评企业颁发信用等级证书。
五、评价费用
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取评价费。为核实企业材料,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所需的差旅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联系人:闫怡鑫
联系电话:0871-64143699(转8000)
邮箱:ynhbcy@163.com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汇海大厦1203
附件:1.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2.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企业信用评价主要指标项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