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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收取二零二三年度会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浏览量:10410 日期:2023-02-02
各会员单位: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3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现已开始,依据本协会《章程》,会费收取标准为:
一、副会长单位每年交会费20000元 ;
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会费10000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交会费5000元;
四、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会费3000元。
不清楚会费标准等级的请向我会咨询,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适合的交费方式:
一、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严家地支行
账 号:78050154800003690
收 款 人: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支票:使用支票付款的单位请采取到贵公司对公账户倒进账的方式支付。
联系人:闫怡鑫 办公室电话:0871-64143699转8000;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绿地汇海大厦1203号。
★注意事项:
1、建议优先选用对公账户汇款,我会将根据汇款账户名称开具相应的会费发票。有汇款账户和开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请及时和我会联系。如通过个人账户汇款的单位请备注汇款单位名称,以方便查账。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26号)精神,我会于2023年1月1日起向交纳会费企业开具《云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票据,请在汇款时备注企业信用代码,电子票据接收人手机号。
电子票据接收人在接收到电子票据信息通知短信后,可直接点短信链接查看下载票据;也可在获得票据信息通知后,用此手机号登陆微信 “电子票夹”小程序进行查看及下载。如不方便下载的可联系我会。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