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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关于2021年度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浏览量:11596 日期:2021-03-24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定位准确,学科或行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奖励,逐步培育形成若干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奖项”的指导思想,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98号)的相关要求,制定《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附件1),设立面向全省的“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经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批准,列入《云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
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治理。现启动2021年度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提名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协会会员单位:直接申报;
(二)非协会会员:采取第三方提名制征集,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名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
(1)相关省级行业协会、各地市环保产业协会;
(2)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3)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4)3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可联合提名;
(5)1名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6)云南省内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
专家提名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技术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的技术领域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单位提名时,请严格筛选并对拟提名项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项目简介等。公示无疑义或异议处理完毕后,由提名单位向我会报送提名材料。
二、提名项目及项目完成人条件
(一)申报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总体达到以下要求:
(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科学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
(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核心或关键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半年以上。单位自主研发的项目通过第三方科技评价或鉴定半年以上;
(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半年以上商业规模化应用,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二)提名项目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
(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的申报人。
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云南省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申报书》(附件2)是云南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提名单位(专家)登录协会官网自行下载相关附件按照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送要求: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我会综合部;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刻光盘或发邮件至我会(邮件格式:技术进步奖+单位名称)。提名单位需报送1份提名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云南省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同交送或寄送我会。
四、提名时间要求
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QQ群号:660188881 322612972
联系人:杨展雄
联系电话:0871-64179275 13659631597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25号
收件人: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综合部
邮政编码:650034